关于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的问答
问: 能否介绍一下“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吗?
答: 1999年3月,国家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文,提出了新一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要求,这就是考试科目设置改革、高考内容的改革、高考形式的改革和录取方式的改革。具体提出了有条件的省市可积极探索一年两次考试的方案,并要求上海进行论证和试点。
从 1985年起,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高考制度改革不断发展并深化,取得了很大进展。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原上海市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在1999年12月14日讨论并通过了《2000年本市普通高校增加春季招生考试的试点方案》,这是朝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跨出的突破性一步。从2000年起,连同每年七月常规的全国性统考,上海形成了普通高校每年有“两次考试,两次招生”的新格局,并一直实施至今。
增加了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这就给学生多一次入学机会,改变“一考定终身”的现状,有利于缓解高考压力, 营造宽松的教育环境;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普通高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高校“学分制”的全面实施。
问:“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与“ 普通高校秋季招生考试 ”有什么异同?
答:“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与“ 普通高校秋季招生考试 ”相同的是,他们都是普通高等教育入学招生考试,具有同等效应。
不同的是在实施办法上有些差异, 具体表现:
1 、在招生计划方面招生学校有一定的调节权,生源情况好,学校条件许可,可以适当扩招。高校按标准录取新生,如不满额,余额计划可放到秋季再招生。
2、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科目实行 “ 3+X”,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数学(不分文、理卷)和“综合能力测试”由全市统一考试。外语分设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学校加试科目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自主决定并自行组织考试,也可采用面试方式。
3、凡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划定的本专科报考资格线以上的考生,可以使用168教育声讯电话选择报考若干所高校,若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可自主选择一所学校报到。
4、在录取方面,试点高校的招生办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自主制定,但必须在考生报考前向社会公布。在全市划定的本、专科的报考资格线上,学校可充分使用面试或其他测试成绩,作为多元录取依据,真正体现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对考生而言也增加了自主选择权。
问:哪些人可以报名参加“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
答: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外,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属本市常住户口 [含有本市高中阶段学籍并经公安部门审核颁发的蓝印户口或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引进人才子女并在报名时持有本市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问:今年有哪些学校参加“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
答: 2008年“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工作还刚刚起步,参加学校、工作日程、具体安排等还有待市教委组织有关学校进一步落实。你可以关心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也可以致电“王老师信箱”—— 16841666。我们将随时为你提供最新信息。